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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二百三十章偷狗与相遇

牛犊子一般的大黑狗心情极度愉悦,它哼着歌谣,步伐轻快,尾巴摇动,从东南山一路大摇大摆的走进东南市。

黎明之时,是一个城市最为寂静的时候。

黎明之时,也是一个城市里流浪狗最为饥饿,出来觅食的时候。

黎明之时,同样是城市角落里一些专门偷猎流浪狗的人,出手的时候。

牛犊子一般的大黑狗大摇大摆的走在街头巷尾,它的目标是东南赌场,从东南山到东南赌场几乎要穿越小半个东南市。

不过,距离东南赌场开赌十点的时刻,还有四个小时,兴奋之中的大黑狗一点都不着急。

只是,大黑狗在这黎明里大摇大摆的身姿,却牢牢的吸引住了两个人的眼睛,黑暗之中,他们两个在一个破面包车里,死死的盯住了大黑狗。

“我勒个乖乖,二哥,这个狗得有二三百斤吧!”一个精瘦的青年,看着大黑狗眼中发出一阵摄人的光芒。

“绝对有,马勒戈壁的,我偷狗偷了也有好几年了,还从来没见过这么大的狗,这狗麻翻了,卖给一些有钱人,最少也能卖一万块钱!”一个豁牙的中年人说道。

“这是人养的狗,还是流浪狗?”精瘦青年死死的盯着大黑狗说道。

“管它是啥狗,马勒戈壁的,遇到咱们兄弟,这狗就是咱俩的。”豁牙青年说道。

“这狗这么大,不好下手啊,万一不小心被这狗咬了,可就不好玩了。”精瘦青年说道。

“好像也是,给这狗下药咋样?”豁牙想了想说道。

“不好下,一看这狗吃这么肥,一般的东西这狗未必吃啊,就算吃了,药劲上来了,这狗也能挺一段时间,等天亮了,这狗的主人出来了,就不好弄了。”精瘦青年说道。

“那就用麻枪,马勒戈壁的,黑市上麻枪的子弹太贵了,不过,用在这狗身上也值了。”豁牙想了想,下了一个决心。

“嗯,就用麻枪,哎,对了,昨天听说有两个狗上了新闻,一个黑狗,一个白狗,都特么的老妖孽了,一个救了八十多个孩子,一个抢了一个饭店,奶奶滴个熊,现在的狗都成精了。”精瘦的男子说道。

“你这一说,倒是提醒我了,我祖上出过一个道士,传家的东西给留下了三张鬼符一样的东西,我小的时候听我爷爷说,这鬼符能够克制所有的成精的东西,待会我贴上一章,马勒戈壁的,就算是狗精,二爷我今天也得收了它!”豁牙中年狠狠的说道。

……

兴奋之中的大黑狗有些得意忘形了,它要去抢劫了!

抢劫者在抢劫前夕的兴奋从来都是难以抑制的,并且,抢劫者在抢劫前夕,警惕性也是最低的。

千年未曾抢劫过的大黑狗,再次重出江湖,警惕性已经降低到了历史的最低值。

大黑狗看着黎明之中安静的城市,陌生的繁华,它走上了一个立交桥,它站在桥顶,心中豪情顿发:“汪汪汪汪汪汪!”

大黑狗用狗的语言,宣告了它的回归!

狗的狂吠,在城市里回荡。

那个立交桥附近的几只流浪狗,在听到大黑狗的狂吠之后,都不由的抬起了狗头,看向了站在桥顶的大黑狗,狗眼力都流露出了一抹朝拜的神色!

毕竟是千年大黑狗,在狗群之中有一种莫名的权威!

大黑狗狂吠之后,转眼看一眼角落里几只匍匐在地上,对它朝拜的狗子狗孙们,满意的点了点头,这才是应有的狗生!

喝酒吃肉睡女宠,兴致了抢一发,大黑狗满意了。

立交桥下,一辆破面包车在大黑狗停在立交桥顶的时候,车也停住了,车里面走出了一个豁牙的中年男子,他从怀里掏出了一张皱巴巴的鬼符一样的符箓,他把那个符箓贴在一只麻醉枪上。

他抬起了麻醉枪,遥遥的指向了桥顶豪情顿发的大黑狗。

“二哥,你打准点啊,万一打不准,这狗下来咬咱俩,那就完了。”一个精瘦的青年说道。

“放心,二爷我从来就没有失手过,这次连祖传的鬼符都用上了,就算是一个狗精,我也得收了它!”豁牙的中年男子说道。

豁牙的中年男子准备开枪了,在他开枪之前,他忽然想起了什么,他一狠心,伸出了自己的食指,狠狠的咬破了,滴在了那张皱巴巴的鬼符之上,然后又把鬼符糊在麻醉枪的子弹上。

随后,他再次抬起了枪。

“嘣——”

一声闷响,一颗子弹沿着一道弧形的轨迹,极速的飞在了空中。

大黑狗站在立交桥定意气风发,十足的威风,大黑狗享受这种感觉,在它最为享受,甚至微微眯上眼的时候,它忽然感觉自己的脖子上麻了一下。

那个麻的地方,就是昨天被水底的阴阳鱼给撞出窟窿的地方。

大黑狗豁然睁开了眼,它伸出爪子在自己的脖子上摸了一下。

脖子上有一个细长的东西,那个东西上还有一张皱巴巴的纸,大黑狗有些疑惑,脖子上的伤口上咋会有这个东西?

大黑狗心头疑惑刚刚升起,还没来得及拔掉脖子上的东西,它忽然感觉整个世界都在旋转,整个世界都在摇动。

“咦,咋了,地震了?”大黑狗的意识在迅速的迷糊着,它摇摇晃晃的说了一句。

然后,噗通一声,栽倒在了地上。

大黑狗彻底昏迷了。

大黑狗脖子上是麻枪打出来的一个麻针,那种麻针是黑市之中,威力最为强大的一号麻针,这种麻针就算扎在了一头强大的公牛之上,公牛也会在五秒之中倒地。

最重要的是,那麻针上面糊了一张很小的皱巴巴的鬼符,在鬼符接触到大黑狗之后,散发出了一抹极为诡异的波动,鬼符上的符号仿佛活了一般,不断的涌动。

黎明之中,一切都是安静的,偶尔有车从立交桥上开过,看到倒在地上的一只大黑狗,也没有人会把车稍微停留那怕一秒中的时间。

“成了!”精瘦的男子见大黑狗倒下去了,瞬间就兴奋了!

“马勒戈壁的,当然成了,你也不看二爷我是谁,走,把狗拖回来,放笼子里,等回去把麻针一拔,这狗醒了,至少卖一万!”豁牙中年男子十分得意的说道。

“嘿嘿,二哥,等把这狗卖了,咱们俩是不是去洗头城快活快活,听说城西的那家来了俩年轻的。”精瘦男子搓了搓手。

“瞧你那点出息,等卖了这狗,二爷我给你弄一个女大学生玩玩!”豁牙中年男子说道。

东南市很大,路上遇到的人都是陌生的人,遇到的狗自然也是陌生的狗,路上有不少人看到了这一对偷狗的人,却无人问津。

城市总会在不知不觉之间,展示出它冷漠的一面。

东南山上,李默静静的坐在山头上等着,他总是有些不放心,大黑狗总有点不靠谱的样子。

不过,既然已经同意让大黑狗去抢劫,他守在这里,李默只能在这里等候。

黎明即将逝去,朝阳即将升起。

一个带着大金链,穿着一身阿尼玛,开着宝马的男人,从凌晨酒吧中带着一个倾国倾城,冰冷似雪的女人出来了!

看到这一幕的人,都忍不住说了一句:妈的,这男的肯定会精尽人亡,不对,一看就是阳痿,性无能……

总之,各种羡慕嫉妒恨。

那女的实在是太美了,在酒吧能遇到这么极品的女人,简直就是走了狗屎运。

带着大金链子的胖子十分的得意,他开着车,带着极品美女,兴奋的一路朝着东南市最为土豪的一家酒店开了过去。

途中,就路过大黑狗的昏倒的那个立交桥,坐在车里的倾国清晨,冰冷胜雪的姬水,有意无意的朝着窗户外面看了一眼,恰好看到一个精瘦的青年和豁牙的中年,正在费力的抬着大黑狗,往破面包车上装。

姬水看到到大黑狗的时候,眼睛之中闪过一抹疑惑的神色,那个狗她好像在很多年以前见过,只不过,能让她有印象的东西,又怎么可能被这世间的普通人控制?

带着大金链子的土豪十分的兴奋,车速一路狂奔,姬水仅仅只是看了外面一眼,车已经开过了立交桥。

姬水却陷入了一些回忆,她活的时间太长了,以至于千年之前的事情,她能记住的并不是很多,印象深刻的也不多。

只是,那只狗真的有一种很熟悉的感觉。

难懂是千年之前的故人?

千年之前的故人还会有人活在这个世界上吗?

姬水慢慢的回忆着,千年的记忆从尘封之中,点点滴滴的翻开,幽然之间,姬水的眼神亮了一下,她冰冷似雪的脸上,露出了一抹笑容。

“是那只狗吗?”姬水淡淡的说了一句。

她说完,转头轻轻的在那个带着大金链子的土豪脸上吹了一下,那个土豪顿时就陷入了一种迷糊的幻觉之中。

随后,一股生命的精气,源源不断的从大金链子土豪的鼻孔里流出,姬水拿出了一个白净的瓷瓶子,收集了这些精气。

车停,姬水下车,她看了一眼车里面那个面色变的蜡黄的大金链子土豪,身影扭曲了一下,诡异的消失了。

下一刻,姬水出现在了破面包车前方的不远处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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